職業輔導評量服務
職業輔導評量服務
以下年滿15歲以上,具就業意願與動機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,設籍、居住或欲就業於本縣
有就業或接受職業訓練意願者
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須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,或已於庇護工場就業經評估不適合庇護性就業者。
醫療復健穩定,有就業意願者。
國民中學以上之應屆畢業生,有就業意願者
其他經主觀機關認定之個案。
※依身心障礙者之個別特質,就下列項目來評量:
*身心障礙者狀況與功能表現
1.職業興趣
2.職業性向
3.學習特性與喜好
4.工作技能
5.工作人格
6.潛在就業環境分析
7.其他與就業有關需求之評量
※依身心障礙者之個別狀況,就下列項目實施之:
1.標準化心理測驗
2.工作樣本
3.現場試做
4.情境評量
5.其他有關評量方式
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勞資關係科(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)。
電話:(05)3628429洽職評業務承辦人。
傳真:(05)3621775